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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党的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发表于: 2014年03月14日 13:5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高北京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首都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高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确保党对首都高等教育事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工作目标
  北京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全国高校党建工作首善之区。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更加坚定;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更加坚强有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加强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同师生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校园更加风清气正;加强制度建设,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推动发展。自觉服务国家、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首都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高校党的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高校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三)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师生为本,以服务为切入点,凝聚师生共同奋斗,使党始终得到支持和拥护。
  (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针对不同类型高校、不同群体中党组织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
  (五)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自觉探索、把握和运用高校党的建设规律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持续推进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高校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
  1.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道德建设为基础,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彰显共产党人人格力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监督和考核,推进学习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良好学习风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和党员思想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体系,切实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3.改进学习方法。探索符合高校师生党员特点的学习形式,开展研究式、开放式、体验式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利用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丰富和拓展学习教育的手段和内容,加强高校教师党员在线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建设。完善党校工作体系,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形成相对稳定的师资库和培训基地,提高党校教育质量。
  4.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中发挥作用。实施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建设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推动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深入推进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实施“铸魂工程”和“名师工程”,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领军人物和中青年骨干,使高校成为研究、传播、宣传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
  (二)加强干部和人才工作,提高办学理校能力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强化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
  2.加强能力建设。以提高领导干部把握大局、谋划发展,运用规律、科学理校,服务师生、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能力为重点,落实  《2011-2015年北京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北京高校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程”,保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50学时,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培训,强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灵活性。加强实践锻炼,注重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复杂矛盾中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干部挂职轮岗交流力度。
  3.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选好配强校级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办学理校骨干队伍。重点做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注重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的合理搭配,实现结构优化、优势互补,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4.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职责和程序,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加强重大决策前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探索党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票决制。加强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建设,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学校章程建设,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干部任免票决制。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落实谈心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深化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干部激励保障退出管理办法,构建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效机制。
  6.加强党管人才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人才强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在人才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重点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完善党管人才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交流、督促落实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增强人才工作生机活力。落实党管人才保障措施,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人才工作投入,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
  1.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有效覆盖。党支部规模一般不超过30人,减少设置联合党支部。推进在创新团队、课题组等组织中设置党支部。规范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设置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离退休人员党支部。
  2.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修订《关于北京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的暂行规定(试行)》,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教师党支部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系(教研室)务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党支部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的机制,推动党建带团建、促班建。完善校、院(系)、系(教研室)三级党组织抓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促党支部建设的良好态势。
  3.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职能,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完成本单位重点任务、推动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做好服务。积极主动服务师生员工,把服务师生、做师生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主要任务,把师生的政治追求、发展成长、情感交流、生活帮助等需求纳入工作范畴,以帮扶身边师生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员“一帮一”、“结对子”活动。积极主动服务社会,广泛开展“红色1+ 1       、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学校的学科特点和资源优势,认真做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工作。
  4.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主动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师生需求的新变化,努力建设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积极探索,把握规律,推动工作理念创新;结合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功能定位,针对党组织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推动工作内容创新;围绕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新要求,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相互学习交流,推动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探索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的有效抓手,坚持开展高校创新项目评比;鼓励和尊重基层党组织首创精神,加大对创新品牌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力度。
  5.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在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特别是高端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提高高端人才党员数量。编印《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高校普遍开设《党的基础知识》等公选课,研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大纲,继续开展“精品一课”评选。加强新生党员培训,更好地发挥新生党员“种子”作用。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开展工作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6.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实施预备党员培训工程、青年教师党员培训工程和毕业生党员培训工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研究制定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强化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在学生党员中开展“述责测评”;加强党员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建设。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党员利益诉求机制,关心党员发展成长,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把流动党员和非在编人员党员编入党组织,认真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高级职称比例达到80%以上。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制度,市委教育工委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高校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搭建基层党组织书记交流平台。健全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激励培养机制。编印《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和《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
  (四)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1.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研究制定高校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逐步扩大院(系)党组织公推直选范围,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2.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增强民主决策意识,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反馈监督制度,决策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决策后及时进行反馈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为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提供平台。强化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明确全委会议事范围,完善议事规则,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全体党员或党代表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工作制度,坚持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向全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全委会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或党代表报告一次工作。
  3.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严格组织程序,指导高校党组织按期换届。认真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完善党代表情况通报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推行党代表列席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会议的做法;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党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开展工作。探索党代表大会年会制。
  (五)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党同师生群众的密切联系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北京高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高校不同群体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2.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规定”,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干部考核的作风标准,树立干部选拔的作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艰苦奋斗,克服形式主义,改进文风会风。
  3.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师生需求、倾听基层意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改进自身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接待日、听课、处理来信来访和帮扶困难群众等制度,密切同师生的联系。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处理违反纪律行为。
  (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1.完善惩防体系。贯彻中央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落实措施,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
  2.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事关教育民生、维护教育公平等两委一室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4.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执行力。重点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5.完善惩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纪、文明办案,保证查办案件质量。进一步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办案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以及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高校与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增强办案能力。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和曝光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党的职能部门建设,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分工,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政合署办公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的机制,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高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形成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坚持每5年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固化为制度,形成符合党的建设规律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相互衔接、务实有效的科学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选拔、培养、激励、保障机制,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真心关爱干部,努力为干部解决实际困难;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党务干部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条件保障。建立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和时间保障。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从高校行政事业经费列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为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支持。
  (五)加强党建研究。加强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北京高校党校协作组、首都高校党建研究基地建设。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争推出一批水平高、实用性强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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