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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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于: 2014年05月08日 15:16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干部在职自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以学校党校在线学习平台为依托,建立了“中央财经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在线学习中心”)。为促进我校干部在职自学正常化、规范化,建立干部在线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线学习中心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精神,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组织的要求,了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重大政策的制订实施,围绕高校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以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养、管理能力、理论水平、业务知识为宗旨,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为干部搭建一个便捷、灵活的网上学习平台,形成并完善分类别、分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进一步提高学校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三条 学校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均应参加在线学习中心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 学员编号由在线学习中心统一提供,学员须以实名注册登陆。 

           第三章 学习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时事政治、国内外形势、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等学校管理与实践、其他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  干部参加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培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必修课程”由学校按照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高校管理者培训平台的教学大纲和我校开展在线学习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具体确定;“选修课程”由学员从在线学习中心提供的选修课程列表中,按照选修课时数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需要和自身需求选定。

第七条  学习时间以自然年为单位(111231),一年考核一次。在一年中,参加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培训的干部总计要达到60学时,其中必修课24学时,选修课30学时,班级发言6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另每门课程中的已修进度须达到课程时长的100%,该课程学习状态方被认定为已修满。

第八条 学员学习成果体现形式:针对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每学年学员至少要在线班级发言10次,方可获得班级发言的学时数,计入在线学习培训学时的10%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九条 在线学习中心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负责在线学习中心的信息发布、学员在线学习情况、学习进度、记录审核等具体管理事务。

第十条 在线学习中心各学习班级的班长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浏览班级成员信息、监督班级学习情况、发送站内消息、管理班级主题研讨、管理班级在线交流等。

第十一条 干部在线学习是我校干部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结束后,组织部每年年底将根据学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审核登记,并纳入干部每年培训学时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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